据北京市财政局网站消息,北京市财政局已会同市电影局积极组织退还北京市影院2020年已缴的专项资金。
近日,财政部和国家电影局联合印发关于暂免征收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的公告:为支持电影行业发展,湖北省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免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北京市财政局第一时间落实中央政策,会同北京市电影局积极组织退还北京市影院2020年已缴的专项资金,把政策效果落到实处,缓解影院现金流紧张等实际困难,支持电影行业应对疫情影响,及时复工达产。
北京市财政局表示,下一步,将继续会同北京市电影局,做好2020年电影发展专项资金收支测算及预算调整工作,加强资金统筹,强化精准支持,帮助北京市电影行业复产复工、共渡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