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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东港市水利局视频会议室改造招标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20-04-26 作者:pjtime资讯组

    辽宁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东港市水利局 委托,对 东港市水利局防汛视频会议室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LNMJZBDG20200404)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 竞争性磋商 ,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组名称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是否进口

主要技术要求

数量

工期

01

东港市水利局防汛视频会议室改造工程

执行辽财采【2020】66号和对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

水利局防汛视频会议室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前完工。(具体工期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161395.00 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 161395.00 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 2020 年 04 月 26 日 08 时 30 分起至 2020 年 04 月 30 日 16 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非现场领取。因疫情期间情况特殊,经采购人同意,采购文件领取采用电子邮件非现场方式,领取采购文件前请先与代理机构电话沟通。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免费。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1、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代表若为授权委托人须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疫情期间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各供应商将上述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lnmjdg@163.com)后致电15641551709联系索取采购文件,邮件主题“领取东港市水利局防汛视频会议室改造工程采购文件”,邮件正文写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开标当天须提供上述纸质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七、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0 年 05 月09 日 09:30 时(北京时间)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及磋商地点: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2(东港市桥南芳清园小区对面(电业局胡同)芳清街8号)。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2020 年 04 月 26 日至 2020 年 04 月 30 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港市水利局

    地址:东港市黄海大街145号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15-7118006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港市东港北路66号(瑞港商务中心1214室)

    项目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15641551709

    邮箱地址: lnmjdg@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0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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