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晚间,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007.SH)(以下简称“光峰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0年2月11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2份《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第43122号、第43279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公司提出的有关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达公司”)所持有的2项专利权之无效宣告请求进行了审查,均决定宣告其专利权全部无效。
网上公开资料显示,两份无效审查决定均已发送至专利诉讼审理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科创板专利第一案” 光峰科技取得阶段性重大胜利
就光峰科技发布的最新公告可以认为,光峰科技在和台达公司的专利战中取得了实质性的重大突破。
一方面,台达公司对光峰科技提起诉讼的专利侵权风险将消除。专利效力的认定是侵权判定的前提,公告所称的“光学系统”和“蓝光合成方法及系统”2项发明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权机关认定专利权全部无效,则台达公司此前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针对光峰科技的起诉(2019)粤73知民初663号、664号专利纠纷,失去诉讼请求基础。法院可以裁定驳回台达公司的起诉,直接结案。光峰科技的涉诉产品并无侵犯涉案专利的风险,市场原本因此而担忧的光峰科技存在的专利侵权风险将消除。
另一方面,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无效决定,如果法院针对(2019)粤73知民初663、664号案作出驳回起诉及解除冻结的裁定,被冻结的存款人民币 2000万元将全部被解除。加上(2019)粤73知民初662号案光峰科技已经解冻的存款人民币1000万元,光峰科技在上述3个案件中涉及的资产将全部解除冻结。
早在2019年7月29日,在科创板上市一周,光峰科技即被台达公司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出三起专利侵权诉讼,诉讼涉及台达公司激光显示领域的3项专利(“光学系统”(专利号:ZL201310017478.0)、“蓝光合成方法及系统”(专利号:ZL201310625063.1)、“荧光剂色轮及其所适用的光源系统”(专利号:ZL 201610387831.8))。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分别立案受理(案号分别为(2019)粤73知民初662号、663号、664号)。光峰科技存款人民币 3000万元也因此被冻结。
同日,光峰科技针对台达公司关于上述诉讼的3项发明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并于次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此次反击使光峰科技广受关注和赞誉。
2020年1月21日,光峰科技发布公告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针对台达公司起诉光峰科技的其中一起知识产权纠纷(662号案)作出裁定,裁定本案中止审理,并执行解冻光峰科技人民币1000万资金。后经光峰科技自查,公司账户存款中的1000万元已全部解除冻结。
2020年2月11日,光峰科技最新发布的《关于收到<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的公告》显示,另外两起诉讼((2019)粤73知民初663号、664号)所涉及的台达公司的2件专利于2020年1月20日和1月21日被光峰科技全部无效。
本土新锐挑战跨国巨头的胜利 跨境知识产权保护样本
作为科创板第一个专利案,深圳本土新锐公司受到历史悠久的跨国公司的挑战,光峰科技面对专利诉讼凭借专业的知识产权团队,做出了一系列快速有效的应对,充分体现了科创板上市企业自带科创属性所呈现的非凡活力,也很好的表明光峰科技知识产权工作具有普遍性意义,可以给未来中国中小科创企业做一个良好的示范。
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无效请求案件,有利于确保高质量的专利得到有效保护、避免低质量的专利侵占公众资源。光峰科技在与台达公司的专利战中所取得的现阶段成果,可以说是我国科创企业在与国际行业巨头的直接专利竞争中取得的里程碑式胜利,既表明科创企业有能力应对逐渐常态化的知识产权纠纷,并取得胜利成果,也意味着本土创新主体的创新成果经得起挑战。
知识产权作为科创类企业研发过程中的成果保护措施,其重要价值显而易见。优质的专利不仅对产品形成了重要的知识产权保护,同时也是企业市场地位和市场信心的体现。反观一项不成熟的专利,即便获得了专利授权,也很容易遭受质疑,进而被挑战,最终被宣告“专利权无效”。
作为科创板第一批上市企业之一,光峰科技历来视知识产权为公司的重要资产,坚定不移地实施知识产权强企战略。本次光峰科技取得“科创板专利第一案”阶段性的重大胜利,表明光峰科技的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果,在跨境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具有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