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教育局机关 静海区教育局幼儿园视频监控联网项目前端部分 (项目编号:TEDAJHGP-2019-012)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静海区教育局机关 委托, 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静海区教育局幼儿园视频监控联网项目前端部分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静海区教育局幼儿园视频监控联网项目前端部分
2.项目编号:TEDAJHGP-2019-012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1.静海区教育局幼儿园视频监控联网项目前端部分,本项目分为十四包,兼投不兼中。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第1包
否
284.3689
284.3689
视频监控设备
(详见项目需求)
第2包
否
303.4843
303.4843
视频监控设备
(详见项目需求)
第3包
否
324.5902
324.5902
视频监控设备
(详见项目需求)
第4包
否
285.572
285.572
视频监控设备
(详见项目需求)
第5包
否
280.879
280.879
视频监控设备
(详见项目需求)
第6包
否
262.518
262.518
视频监控设备
(详见项目需求)
第7包
否
295.74
295.74
视频监控设备
(详见项目需求)
第8包
否
310.242
310.242
视频监控设备
(详见项目需求)
第9包
否
342.3043
342.3043
视频监控设备
(详见项目需求)
第10包
否
259.1763
259.1763
视频监控设备
(详见项目需求)
第11包
否
211.176
211.176
视频监控设备
(详见项目需求)
第12包
否
279.452
279.452
视频监控设备
(详见项目需求)
第13包
否
171.152
171.152
视频监控设备
(详见项目需求)
第14包
否
239.345
239.345
视频监控设备
(详见项目需求)
三、项目预算
385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政策执行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国家环保政策执行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相关证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8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9年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5、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9-09-27 到 2019-10-09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B2座一楼报名处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交纳招标文件费后,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购买文件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4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9-10-18 08:30
2.开标时间: 2019-10-18 08:30
3.开标地点: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B2座一楼开标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陈曦
2.联系方式:022-65180938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静海区教育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建设路3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张老师:022-59186566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B2座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65180938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静海区教育局机关、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静海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详见项目需求
十三、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