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丰城市曲江中心小学委托,依据丰城市政府采购办批准的采购计划备案(编号:FCZFCG2019-096)确定的采购方式,对其所需货物和附属售后服务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项目名称:丰城市曲江中心幼儿园led屏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中心-FC2019-01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丰城市曲江中心小学
采购人地址:丰城市解放路
联系人:李志勇
联系电话:1597059626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丰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丰城市新城区龙光中大道335号(部门综合大楼)6楼601室
联系人:孙凯 杨政
联系电话:0795-7159851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24万元人民币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
参数要求 |
1 |
led屏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 |
1项 |
24万元 |
详细参数要求见招标文件需求 |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 投标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的产品。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其他资格要求:无
特别提醒: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质用于资格审查:
①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提供投标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投标人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提供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警示信息截图 及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⑤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
各投标人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开标时交于招标方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将资审材料装于投标书内的,视为开标前送达,并在开标后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三、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期限、地点、方式
(一) 有意向的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jxsggzy.cn/web/下同)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 求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二)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9年5月14日至2019年5月20日(北京时间),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四、 招标公告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9年6月3日14: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 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 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时间为准。
(三) CA数字证书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在江西省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丰城市新城区龙光中大道335号(部门综合大楼))9楼第三开标室。
六、 投标保证金
(1)请各投标单位将保证金款项:4800元,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登入交易系统“保证金管理”菜单下“保证金缴纳”模块)交易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中,如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未到账,则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投标人在交易系统用户库中备案的本单位银行基本账户)转出,一次性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缴纳金额必须等于保证金金额。投标人应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仔细检查用户库信息中本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是否填写正确和规范(禁止出现空格、横线、下划线等特殊字符),账户不正确、不规范的单位,请尽快改正,以免影响正常投标。
(3)投标单位转账成功后必须回生成子账户页面点击“查询”按钮,并打印缴纳凭条,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投标资格以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到达生成子账号的到账时间为准。
(4)投标人在查询出保证金缴纳明细,并且系统显示为有效投标保证金后,应在“保证金管理”菜单下打印保证金凭条。各投标人务必把保证金凭条电子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5)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的操作流程进行投标保证金缴纳。江西省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已作明确提示和说明,因操作不当引起的一切纠纷、后果,江西省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责任。
(6)所有参加投标的各拟投标单位未备案的请到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基本账户(号)确认手续,确认手续资料详见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或咨询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否则保证金无法退回。
(7)投标人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任何疑议,请致电客服热线:400-99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