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宜春市公安局宜阳分局的委托,就宜春贸易广场安防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各公司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中心-YYXQ2019-05
2、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预算:169000元)
宜春贸易广场安防监控系统采购1批
(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清单)
3、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生产(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等相关经营范围的;
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资质用于资格审查:
①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或纸质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 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②财务报表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公司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2018年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2018年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截图 ,未提供的现场网上核查;
⑤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2018年至今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⑥ 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的现场银行查账为准 ;
各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并整理成册,开标时交于招标方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资质文件装于投标文件内的,视为在开标前送达。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4、评标方法和原则:最低评标价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竞标,同样价格优先购买环保、节能产品。
5、拟投标人可在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间为: 2019年2月22日至2019年2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
6、投标保证金:竞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采用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帐,不接受个人汇款。收款人: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宜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1490 5909 0000 0263 55。竞标人须在转账凭证上注明投标项目编号及联系方式。保证金到账视为报名成功。
7、投标文件投送及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开标1室)。
8、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3月4日15:00(北京时间)
9、联系电话:0795-3216796
联系人:林桠汶
10、采购单位:宜春市公安局宜阳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宜春市高安路17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黄坤军
电话:13479595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