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太原市信访接待大厅LED大屏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信访接待大厅LED大屏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2月15日至2月22日9:00-12:00,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开标时间:2019年3月20日10:0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财政局的委托,对信访接待大厅LED大屏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2019(2018)-50-28-G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信访接待大厅LED大屏采购
具体包括:根据中共太原市委办公厅、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太原市人民信访接待中心的通知》(并办字[2018]23号),成立太原市人民信访接待中心,实现相关市直部门和县(市、区)联合接访,搭建“一站式接待、一条龙服务、一揽子分流、一个流程办理、一个机制督查”的平台,积极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信访工作环境,全力推进“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引导信访群众合理有序反映诉求,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
太原市人民信访接待中心LED屏幕项目建设是建设信访接待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方便向群众宣传国家法律知识及相关政策规定以及信访条例的载体,是引导群众合法合理、正常反映信访事项的重要途径,是教育疏导群众、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的关键举措,能够切实提高信访工作的透明度,阳光度。
交货(完工)时间:签订合同后7日内完工
交货地点:金刚堰路8号太原市信访接待中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法》
注:
1.本项目共一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
2.所有招标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货物及服务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944918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投标人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科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六、投标样品提交要求:须携带采购清单中第一项小间距LED显示屏、第五项LED显示屏模组各一块。
投标样品提交时间:2019年3月20日9:00-10:00
投标样品提交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评标一室(C436)
七、投标时间:2019年3月20日9:00-10:00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3月20日10:00
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二室
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应于开标前在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进行免费登记备案。
联系人:王建文
电话:0351-2377100
八、本公告发布媒体:本项目相关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以及终止公告、中标公告等信息均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
集中采购机构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
九、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太原市信访局
地址:太原市桃园北路183号
邮编:030000
联系人:张东
电话:13834538043
2.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南街与南屯路交叉路口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4楼(西南角C区)
邮编:030000
联系人:刘勇
电话:0351-2377118
联系人:王轲
电话:0351-2377108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