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龙湾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的委托,就温州市龙湾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监控改造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采购项目 编号: LWHQCS2019102801
二.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委托采购
三.采购项目概况:
温州市龙湾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监控改造一项 采购预算:23.5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本项目拒绝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 获取 采购 文件 所需提供的资料:
1.供应商企业简介(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3.投标供应商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上传至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审核。
六. 获取 采购 文件 方式、时间及费用等:
1、供应商登陆政采云找到本项目,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提供的资料文件,点击获取后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2、如供应商未注册政采云,请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时间内资料整理、 盖章扫描发至250453502@qq.com ,招标文件发至邮箱,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后在政采云上将该单位信息添加至本项目中;
3、招标文件提供期限:为本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
4、招标文件售价(元):300元(开标现场收取);
5、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在投标截止24小时之前(上班时间)与代理公司予以书面声明确认。获取招标文件后擅自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将其记入不良记录,并给与相应处罚。
注: 如果供应商没经过如上流程获取采购文件的,将不能参加后续的项目投标等流程 .
七.招标 文件合法获取途径: 按照以上要求获取的招标文件为合法获取, 招标文件公告附件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
八、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 11月25日 14:30
2、投标地点: 龙湾区浙南云谷H幢310会议室。
九、磋商开始时间: 2019年 11月25日 14:30
十、磋商地点: 龙湾区浙南云谷H幢310会议室。
十一、报价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保证金。
十二、其他事项:
1、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发布次日起五个工作日。
2、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3、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文件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5、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6、潜在供应商需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中标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供应商)。
十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温州市龙湾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联 系 人:林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 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点:温州市牛山北路13号牛山商务大厦9楼
联 系 人 : 马女士
联 系 电 话:15825621907
传 真:0577-88113839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温州龙湾区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600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