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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市公安局交通信号灯及监控设备采购招标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9-11-15 作者:pjtime资讯组

    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邳州市公安局交通信号灯及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人

    1.名称:邳州市公安局

    2. 地址:江苏省邳州市银杏大道与运平路交叉路口

    3.联系电话:0516-86334817

    4.采购项目联系人:王晓强

    二、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地址:邳州市花园路政务服务中心七楼 邮编:221300

    3.联系电话:0516-86622519

    4.采购项目联系人:孙继成

    5.电子邮箱: pzsggzyjyzx@163.com

    三、项目编号:邳公采(2019)159

    四、采购项目

    1.名称:邳州市公安局交通信号灯及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说明:见附件。

    五、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本项目不接受超过11548059.68元(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注:标段一不接受超过3855326.5元人民币、标段二不接受超过3859782.16元人民币、标段三不接受超过3832951.02元人民币的投标报价)。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管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

    七、本项目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否。

    八、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1)供应商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1份;

    (2)供应商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月份不含“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复印件1份;

    (3)供应商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各1份;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投标人公章。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⑴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⑵查询渠道包括:

    ① “信用中国”网;

    ② “中国政府采购”网;

    ③ “诚信江苏”网或“信用中国(江苏)”网;

    ④ “诚信徐州”网或“信用中国(江苏徐州)”网。

    ⑤ 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

    ⑶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审结束前。

    ⑷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⑸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三年起算,具体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8]18号)执行。

    九、报名方式,时间期限、地点:

    1、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范围包含此次招标项目);说明: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相关规定,应当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提供原版营业执照复印件,必须同时提供发证(登记)机关证明其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出具时间为本公告发布后(含公告发布当日))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相关各项事务的,需出示身份证复印件);

    3、上述年检合格的资格预审资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注明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复印件需加盖单位红印章,并在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提交到本中心报名联系人处,如提供不全,其资格审查将被拒绝。复印件须在报价时提供原件核查。

    4、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3日至2019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 8:30至11:30,下午2:00至4:00(节假日除外)。

    5、提交报名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9日下午4:30

    6、本次招标只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联系人:杨洪伟

    联系电话0516-86622719

    地址:邳州市花园路市民服务中心七楼704室

    注:

    1、招标文件发出方式:见本公告后附件,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

    2、投标文件中需装订以上材料复印件。

    十、投标保证金交纳:

    投标人需向本中心交纳:标段一6万元、标段二6万元、标段三6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从报名企业帐户以电子汇款形式划到本中心帐户;交纳保证金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一次性缴齐(并注明项目编号和标段),否则报价无效。

    账户名称: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803030501421006731

    开户银行: 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邳州支行

    十一、开标有关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12月10日北京时间14:00时

    投标文件截止接收时间:2019年12月10日北京时间14:30时

    开标地点:邳州市花园路政务服务中心六楼第二开标室

    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0日北京时间14:30时

    十二、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五、询问和质疑

    1. 根据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邳州市公安局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邳州市公安局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邳州市公安局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邳州市公安局依法处理。

    2.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 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

    联系部门:邳州市公安局

    联系电话:0516-86334650

    通讯地址:邳州市运河镇银杏大道与运平路交汇路口

    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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