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受苍南县公安局委托就苍南县公安局海防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CNDL2019517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标项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 (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1 |
苍南县公安局海防视频监控系统 |
批 |
1 |
58.5163 |
具体采购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报名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9-10 -23至2019-10-31(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的供应商可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http://www.zjzfcg.gov.cn/系统中报名,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资料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同时还需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249119727@qq.com电子邮箱进行确认。
3、购买地点: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苍南县灵溪镇苍南大厦1单元401室)
4、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9-11-13 09:30:00
七.投标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裙楼1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标区
八.开标时间:2019-11-13 09:30:00
九.开标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裙楼1楼(以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公告板所显示的开标室为准)
十.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企业简介及售后服务介绍(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
3.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可购买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照“投标通知(邀请)书”规定的质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不予受理,答复。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苍南县公安局
联系人:陈警官
联系电话:13566103092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577-64790868
传真:0577-64790868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苍南大厦1单元401室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59867927
传真:0577-59867927
地址: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5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