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东省南丰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委托,对广东省南丰强制隔离戒毒所监控值班室显示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W19202HG1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南丰强制隔离戒毒所监控值班室显示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345,852.66元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监控值班室显示系统升级改造。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3、适用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六、供应商(投标人)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公安技术防范管理部门审批发放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非广东省公安技防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须同时提供在广东省公安技防部门的备案证明)。
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三级或以上。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 公开报名 方式确认其投标资格。请携如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如需邮寄,请与工作人员联系):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3) 上一年度(2017年)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 磋商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 提供有效期内公安技术防范管理部门审批发放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非广东省公安技防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须同时提供在广东省公安技防部门的备案证明)。
(6) 有效期内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三级或以上。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1月14 日 至 2019年1月21 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1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2 月15 日10时00分(注:9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开标大厅(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开标时间:2019年2 月15 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开标大厅(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1月14 日 至 2019年1 月18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韦小姐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 |
联系电话:020-83592216-819 电话:/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小姐(购买招标文件) 传真:020-83595411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 联系电话:020-83592216 邮编:510010 |
(三)采购人 :广东省南丰强制隔离戒毒所 |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南丰大道北 |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