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等法律、法规规定,受采购人委托,现就 姜山镇甬江村治安监控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且具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NBRL-18081
二、采购组织方式:委托代理招标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标段号、采购内容、数量、采购要求、、最高限价
标段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采购要求 |
最高限价 |
标段一 |
监控设备 |
一批 |
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中的内容 |
192660元人民币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六、采购文件的发售:
1.提供期限:2018年9月10日至 2018年9月14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2. 采购文件提供方式:
2.1.供应商直接登陆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和报名函,并于2018年9 月 14日下午16:30前缴纳标书费, 将汇款底单以及报名函传真至本公司并至电王先生确认后方视为报名成功(电话:0574- 28830072/0574-28830650)。
2.2.未能网上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请联系王先生,电话/传真:0574-28830072/0574-28830650。
2.3.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所递交的资料将被拒绝。
3.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快递费,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请按下述户名、开户银行、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所投标段号)。户名:宁波瑞林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帐号:宁波银行、12010122000560368。财务室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574-28830072。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3000 元人民币。
投标人须于2018年9月20日15:00(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支票或银行电子汇票或网银(必须以总公司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提交人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下属分公司、办事处及项目部或个人等均无效)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农行姜山支行;
银行账号:39407001040005073;
联系人:徐敏
联系电话:0574-88459526
八、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 2018 年9月21日14:00 (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到鄞州区姜山镇公共交易站(姜山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四楼),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2018年9月21日14:00 (时间)在鄞州区姜山镇公共交易站开标大厅开标(姜山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四楼),投标人需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公开招标采购文件及报名表下载地址: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甬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甬江村
联系人: 邵老师
代理机构:宁波瑞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南部商务区雷孟德旅游大厦20楼2002室。
联系人(本项目联系人):王泽、潘佳琼;
联系电话: 0574-28900258 ;传真: 0574-288306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