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七六医院数字高清监控系统维护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七六医院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18年08月10日 09:4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08月10日 09:00至2018年08月17日 17: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1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层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9月12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层 | ||
预算金额 | ¥3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邵璇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28026609 | ||
采购单位 |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七六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仓山区洪山桥郭厝里9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林先生0591-88611335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邵璇 0591-28026609 |
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七六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七六医院数字高清监控系统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七六医院数字高清监控系统维护项目
项目编号: ZKZB201805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璇
项目联系电话:0591-2802660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七六医院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洪山桥郭厝里90号
联系方式:林先生0591-8861133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邵璇 0591-28026609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 包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年最高限价 (万元/年) | 最高总限价(万元) | 投标保证 金 (万元) | 招标要求 |
1 | 1-1 | 数字高清监控系统维护项目 | 3年 | 12 | 36 | 0.72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服务期:三年。 | |||||||
服务地点: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七六医院指定地点。 | |||||||
付款方式:中标人服务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招标人于次年十日内收到中标人正规发票后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上一年度服务费。合同期满当年的服务费待双方交接完相关手续后,招标人才予以支付给中标人。 | |||||||
备注:1、供应商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2、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3、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服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费用进行报价,包括:劳务、运输、管理、保险等,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的费用,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4、本项目预算价为最高限价,超过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5、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 本次采购不允许原装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格标准:1、凡购买了招标文件并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内供应商或制造商,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材料:(1)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除外);(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4)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 财务状况报告(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3)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查询结果网址);3、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与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一同胶装,副本附复印件),如投标供应商无法开具无行贿犯罪告知函的,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4、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以上(含二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二级以上(含二级)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专业承包资质;5、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6、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7、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应是清晰的,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10日 09:00至2018年08月1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层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可直接到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若有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投标人名称、 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fjzkzb@vip.163.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招标文件发送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09月1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 2018年09月1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