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项目审核表(函号:J18071229-0202号),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局的委托,对其东湖高新区视频会议及应急指挥调度平台项目,以集中采购组织形式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ZJJA C2018-231
(二)项目名称:东湖高新区视频会议及应急指挥调度平台项目
(三)采购预算:1132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公开招标共分2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叁章内容。
第1包:
(1)项目包编号:1
(2)项目包名称:视频会议及应急指挥调度平台
(3)类别:服务
(4)用途:/
(5)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6)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采购预算:1076万元
(8)服务期:60个日历天内完工,运维期1年
第2包:
(1)项目包编号:2
(2)项目包名称:网络系统建设
(3)类别:服务
(4)用途:/
(5)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6)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采购预算:56万元
(8)服务期:15个工作日完工并验收合格,服务期1年
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报价)无效。
3.参加多包投标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可以选取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报名投标。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4)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核减办法。
5.投标人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直接到我处查阅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第1包:
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开具的资信证明、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自其成立之日起至今的年度审计报告)、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5年7月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并提供证明材料(详见财库[2016]125号);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2包: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经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总公司出具授权函的分公司;
2、投标人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取得具有相关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企业出具的合作协议;
3、投标人须提供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及服务人员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5年7月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提供近两年(2015年、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
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7、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并提供证明材料(详见财库[2016]125号);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8年8月6日起至2018年8月10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6:00时)。
(二)获取地点: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汉阳龙阳大道人信汇写字楼6号楼1726室)。
(三)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投标人报名时必须一次性提交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胶装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供检验,审核后原件退回。不按要求提交原件、原件提交不齐全、复印件不全、未盖公章或未按要求装订的单位,将不能通过审核,视作不合格单位。
4、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被招标人拒绝,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资格的初审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在接下来的采购过程中,如发现或被举报证实投标人报送资料有不实或弄虚做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1号楼3楼会议室
(二)截止时间:2018年8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1号楼3楼会议室
(二)时间:2018年8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联系事项
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局
联 系 人:陈子龙
电 话:027-67886117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
联 系 人:唐瑞
电 话:13720227310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 话:027-67880479、027-65529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