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南阳市第十五小学校委托,就南阳市第十五小学校东校区防恐监控等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南阳市第十五小学校东校区防恐监控等设备采购项目
1.2招标编号:NYZJGK2018-109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本项目为南阳市第十五小学校东校区防恐监控等设备采购项目,计划采购鹰眼、超星光警戒设备、智能分析系统等,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已落实;
2.4采购预算:32.5万;
2.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2.6质量要求:合格;
2.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3.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同时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3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报名。打印网页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不良记录取消申请资格(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4满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事项:
4.1 由企业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携带下列资料参与报名: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到场的);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同时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③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④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以上资料要求报名时提供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相关证明、证件、资料等报名时均须出示原件,原件必须与复印件一致,否则报名不予接受。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时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报名时登记资料应注明:投标人名称、联系人、电话及传真、联系地址、电子邮箱等。
4.3报名时间: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7月2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4.4报名地点:南阳市中州中路716号中州新贵大厦7楼777号。
4.5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同报名时间。
4.6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500元/份,现场出售,售后不退。
五、政府采购政策:
(1) 支持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是)
(2) 支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是)
(3) 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是)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南阳市中州中路716号中州新贵大厦7楼777号。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阳市第十五小学校
地 址:南阳市范蠡东路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377-66005017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中州中路716号中州新贵大厦7楼777号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377-63137669
电 子 邮 件:nyfd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