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北海海事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806040081)批准,现对司法视频会议、执行指挥中心等系统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司法视频会议、执行指挥中心等系统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8-G3-17879-JGJD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一批司法视频会议、执行指挥中心等系统。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55.55万元(即最高限价)。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政府采购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能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服务的的供应商;
3.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8年 7 月 11 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8年7月18日止(工作日),每日 8 时至12时,15时00分至18时00分;
2.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南宁市七星路135-2农垦大院综合楼600室)。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 300 元,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携带以下资料报名(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28000.00元);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帐户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南宁分行营业部
帐 号: 7719 0142 3310 201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人应于2018年 8 月 8 日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 8 月 8 日上午9时30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开标。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西招标网。
十二、联系事项:
1. 1.采购人名称: 北海海事法院 ;
地址: 北海市北海大道 179 号
联系人: 吕志典 ;联系电话: 0779-6818818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南宁市七星路135-2农垦大院综合楼600室
项目联系人:戴芳萍 ;联系电话:0771-2442221
3.监督部门: 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0771-5331544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8年 7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