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财政审批编号:Z浔政采网申[2018]897号)批准,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 湖州师范学院南浔附属小学 的委托,就 湖州师范学院南浔附属小学校园监控改造工程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磋商项目编号:HZHC-(采)2018135
二、磋商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技术要求 | 预算金额 |
1 | 校园监控改造工程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人民币50万元 |
三、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供应商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近3年无行贿行为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有效)。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7月1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下午: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元):500元/份
五、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8年7月 前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盖山路66号2号楼二楼开标室,届时详见电子显示屏)
七、磋商时间:2018年7月18日下午14:00时
八.磋商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盖山路66号2号楼二楼开标室,届时详见电子显示屏)
九、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交付方式: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湖州市分行爱山支行
银行账号:371466960001
十、其他事项:
(一)认购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证件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最近一个季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
4、供应商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近3年无行贿行为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有效);
5、上年度企业的财务报告;
6、供应商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及QQ邮箱。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资格认定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磋商小组根据响应文件认定。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及进口产品磋商。
(三)如需要磋商文件电子文档的,购买磋商文件时请自备U盘。
(四)磋商答疑时间: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8年7月16日下午16:3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五)本次磋商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huzhou.gov.cn/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http://www.zjhzhc.cn/
十一、业务咨询: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谈蕾蕾
联系电话:0572-2506626 传 真:0572-2044626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电话:0572-3026731
十二、投标质疑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
湖州师范学院南附属小学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