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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空港经济区司法大楼监控系统改造项目招标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8-07-05 作者:pjtime资讯组

    天津港保税区(天津空港经济区)服务中心机关 天津空港经济区司法大楼安防监控系统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TBEC-20173568426)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港保税区(天津空港经济区)服务中心机关 委托, 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空港经济区司法大楼安防监控系统改造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空港经济区司法大楼安防监控系统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TBEC-20173568426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本项目是天津空港经济区司法大楼安防监控系统改造。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第1包 114.151 114.151 视频监控设备  

    三、项目预算

    114.151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本项目在商务标评审时将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所投全部货物的生产厂家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则给予6%的扣除,否则不予扣除,同时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财库《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执行。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营业执照中包含本次采购的相关内容; 2)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须具备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或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二级及以上(含二级),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前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注册网址http://www.tjgp.gov.cn/gys_login.jsp)。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8-07-04 到 2018-07-11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5-401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现场领取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3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7-26 13:30

    2.开标时间: 2018-07-26 13:30

    3.开标地点: 天津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55号科技大厦201B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盖博群

    2.联系方式:022-24893666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港保税区(天津空港经济区)服务中心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苗宇:84906331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5-401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4893666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港保税区(天津空港经济区)服务中心机关、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保税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本项目是天津空港经济区司法大楼安防监控系统改造。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采购文件下载

    文件-司法大楼安防监控系统改造项目g7.2.doc

    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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