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金华市本级政府采购计划书(Z2018[2018]1567号、1568号)批准,金华市万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浙江婺剧艺术研究院(浙江婺剧团)委托,就其音响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WQ2018057-ZFCG016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预算价 (人民币) (一) 浙江婺剧艺术研究院(浙江婺剧团)音响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 1批 1776040.00元
说明:(1)详细采购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2)采购设备清单备注中标注“允许进口”的设备采购进口品牌产品已获得金华市财政局的批准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资格条件,即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安全或质量问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一)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6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金华市万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东市北街1938号金华电子商务创业园五楼510A号)
(三)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必须按时到帐。但超过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条规定时间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答复。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的原件一份);
(二)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三)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元整,请于2018年7月2日14:00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形式交至金华市万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并在款项用途一栏备注“投标保证金”。
单位名称:金华市万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0188990019001294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营业部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7月3日9:00-9:30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四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7月3日9:30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四楼)开标室开标。
十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十二、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查询;
2.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十三、业务咨询:
(一)采购单位:浙江婺剧艺术研究院(浙江婺剧团)
地址:金华市燕尾洲路208号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579-89172305
(二)采购代理机构:金华市万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东市北街1938号金华电子商务创业园五楼510A号
联系人:潘艳萍 联系电话:0579-82583380
QQ邮箱:77254778@qq.com
(三)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
联系人:周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68735
附件: 7-3上午9:30开标。浙江婺剧艺术研究院(浙江婺剧团)音响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公开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