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邑县人民礼堂舞台机械、灯光系统、音响系统、LED视频系统设计及安装工程,已由平邑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审批字【2017】2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邑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音响系统、LED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18GCZJPY0032
2.2 项目建设地点:平邑县240省道以东,万寿路以南,鲁埠河以北。
2.3工程概括:总建筑面积12899.23平方米:其中地上三层,7441.86平方米,地下二层,5457.37平方米,框架结构、跨度30.6米。
2.3 招标范围:舞台机械、灯光系统、音响系统、LED视频系统的设计、产品制作(包括软件)、产品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技术培训、质保期服务等。(具体详见设备技术参数清单)。
2.4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5 本项目标段划分及投资:四个标段。
一标段:舞台机械设计、采购及安装工程,投资1649.57072万元:
二标段:灯光系统设计、采购及安装工程,投资445.377329万元:
三标段:音响系统设计、采购及安装工程,投资440.990433万元:
四标段:LED视频系统设计、采购及安装工程,投资167.317891万元。
注: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投标单位同时在多个标段中的排名均为第一名时,可优先选择其中一个标段中标;其他标段由该标段排名第二的投标单位中标,依此类推;)
2.6 工程质量标准:工程竣工验收时达到一次验收合格标准。
2.7 工程计划工期:
一标段:舞台机械100日历天。
二标段:灯光系统75日历天。
三标段:音响系统75日历天。
四标段:LED视频系统7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
3.2所投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安全标准。
3.3一标段: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演艺设备工程企业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评定证书壹级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具有整套舞台机械的设计、制造、施工、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能力的专业承包商。
二标段: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演出场馆设备专业委员会颁发的专业灯光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具有整套灯光系统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能力的专业承包商。
三标段: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演出场馆设备专业委员会颁发的专业音响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具有整套音响系统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能力的专业承包商。
四标段: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具有整套LED视频系统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能力的专业承包商。
3.4企业承担过剧院、剧场类似业绩(其中舞台机械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1000万元,灯光系统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音响系统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LED视频系统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以合同原件为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投标报名
凡符合本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须于2018年04月16日至2018年04月2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到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办理投标报名事宜,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资质证书(2015年前资质证书须携带副本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2015年后新资质证书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审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4)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5)法定代表人证明(需提供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需提供劳务合同、身份证、2017年度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缴费明细,需明确到个人),凡提供的证件与本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6)类似业绩企业承担过剧院、剧场类似业绩(其中舞台机械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1000万元,灯光系统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音响系统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LED视频系统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以合同原件为准:(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7)本工程项目经理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8)投标人在报名截止前,须完成临沂市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化平台(http://123.131.131.158:3000)录入,联系电话:0539-7673687,提供投标申请人信用得分查询页面;
(9)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10)投标申请人的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络报名回执单(并加盖公章)。投标申请人需在报名截止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用户登录”“建设工程项目”办理招标投标监管系统企业诚信库认证。并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lyztb/default.aspx)进行网上报名;
以上资料查验原件,复印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均胶装成册,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平邑县人民礼堂舞台机械、灯光系统、音响系统、LED视频系统设计及安装工程***标段”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本次招标需提供5份资格预审申请书。
注:除提供以上资料外,投标人需单独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一份并加盖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请于2018年04月16日至2018年04月2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到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资格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申请人不一致的均无效。
5.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05月08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建设招标网、临沂市建设工程标准造价网暨招标投标信息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邑县综合门户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邑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招标代理: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平邑县浚河路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金叶花园1号楼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人:惠工
电话: 15554908963 电话:17862214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