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金华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就金华市环卫处八达路综合基地新建工程监控(智能化)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JZY2018-HWCG002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需求一览表(详细配置及采购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技术参数 |
最高限价 (万元) |
1 |
监控(智能化)系统采购 |
1 |
批 |
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
78.31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有安防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3月26日起至2018年4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金华市迎宾大道128号三楼咨询事业中心)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
4.超过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条规定时间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答复。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现场或传真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
3.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注:相关资料应明确写有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18年4月16日17点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电汇或转账形式交至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金华市工商银行铁岭头支行
银行账号:1208013019200027913(汇款用途请注明项目编号:ZJZY2018-HWCG002)。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汇款以到账为准。投标人未按采购文件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将保证金交至上述指定账户后,将凭单和投标人的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带至开标现场,待招标结束后,由代理机构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退还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4月17日14点00分。
十、投标文件提交地点: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办事大厅4楼开标3室(双龙南街858号)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4月17日14点00分
2、开标地点: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办事大厅4楼开标3室(双龙南街858号)
十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
本项目采购及中标公告发布媒体: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十三、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查询;
2、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十四、业务咨询:
1.招标人:金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刘亦鲲
电话:0579-82068569
地址:金华市婺州街85号
2.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小翠
电话:0579-82411457
传真:0579-82411875
邮箱:912886886@qq.com
地址:金华市迎宾大道128号建科大楼三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金华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468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