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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阜宁教育局监控平台升级扩容项目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8-03-16 作者:pjtime资讯组

    项目编号:FNCG[2017]393号

    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采购人阜宁县教育局在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的基础上,就阜宁县教育局监控平台升级扩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一、招标内容及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阜宁县教育局监控平台升级扩容项目

    2、项目概况:阜宁县教育局监控平台升级扩容项目,主要为原监控平台视频接入扩容、新增宿舍管理、校园车辆管理以及后台的LED大屏和扩容所需硬件设施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维修、售前、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项目。采购预算价为65万元。

    3、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阜宁县教育局监控平台升级扩容项目,本次采购服务分一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采购清单等材料。

    4、工期要求:合同签定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正常运营使用。

    5、质量要求:合格标准,硬件质量保证期二年,软件终身维护。

    6、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项目需求”

    二、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

    2、参加本项目开标会议的人员(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和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与参加本项目开标会议的人员可为同一人)2017年10月至 2017年12月连续3个月由本单位(含分公司)向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投标人资质要求:二级(含)以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施工企业资质等级;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含)以上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资质等级(一、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

    6、投标项目负责人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电子)证书(B类);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7.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7.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手续的。

    7.3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是指拟派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未同时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如在其他项目担任非项目负责人职务的,允许参加本次投标)。

    7.4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况证明材料。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招标人谢绝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发售:

    1、本项目在网上报名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 221.231.107.42 )进行操作。因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前需注册完善单位信息并提交审核,请注意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咨询电话:0515-89705091)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售价:2018年3月16日8:30至2018年3月22日17:30,售价为305元/份,售后不退。请各潜在投标人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

    特别提醒: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放弃投标的,须在开标七日前以传真或其它有效形式(样式见附件)通知采购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4月8日15:00整,投标地点: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新区香港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二楼开标厅。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年4月8日15:00整,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六、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壹万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

    七、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65万元

    八、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九、本次采购项目付款方式为:付款以人民币通过银行给付,统一汇至中标人的基本银行账户。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满一年,且项目经审计结束后,按最终审定价支付30%,余款待质保期满后付清。(以上付款均无息)

    十、招标人地址:阜宁县上海路168号

    联系人:潘主任 联系电话:13962008886

    十一、代理机构地址:城南大厦A座6011室

    联系人:徐真艳 联系电话:0515-87281985、89719985

    招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1:放弃投标函

    关于放弃参加阜宁县教育局监控平台升级扩容项目投标的函

    致:阜宁县教育局

    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 年 月 日报名参加阜宁县教育局组织的阜宁县教育局监控平台升级扩容项目(项目编号:FNCG[2017]393号),并领取了该项目的招标文件。现由于 等原因,经本公司研究决定放弃参加该项目投标。

    特此函告!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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