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宁海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委托,经宁海县财政局批准,现就宁海县文化市场综合管理视频监控平台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内容:综合管理视频监控平台
二、项目编号:NHZFCG-C2018004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本项目预算金额:33.5万元
★五、合格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七、磋商保证金:
1.人民币3300元;
2.磋商保证金收妥抵用(即到帐)截止时间:2018年3月27日11:30,各单位以非现金形式(以实际到账为准)向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
3.磋商保证金交纳帐户名: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农业银行宁海县支行;
帐号:39752001040010207。
4.如想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请把相关单据盖上公章,传真到:0574-65131828。传真完成后,电话0574-65131827查询。
5.磋商时须提供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磋商保证金收据(磋商前请到五楼大厅窗口开具磋商保证金收据。联系电话:0574-65131827,传真号码:0574-65131828)
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开始时间:2018年3月29日9:00。
九、磋商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五号五楼,详见当天五楼大厅公告)。
十、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密封装袋加盖公章后直接送达现场。
十一、本次磋商有关信息公告在
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hztb.gov.cn)
★请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自发布磋商公告后后续可能出现的修改通知,澄清说明等,如有错过,后果自负。
十二、特别提醒:各供应商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http://www.nbzfcg.cn)完成供应商注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发中标(成交)通知书。
本项目磋商文件公告期限:2018年3月12日—3月14日,响应人可在上述期限届满之后七个工作日内对本磋商文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十三、其他要求:1.响应人须提供(响应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12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果响应人在2015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响应人须提供成立之日至2018年3月12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提供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12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或内容不符、日期少于上述时间的,则按无效标处理。“告知函”由响应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104。
2.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资格。如出现不可抗力无法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采购。
采购人:宁海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地址:宁海县塔山路8号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65212608 传真号码:65505016
采购代理机构: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六楼
联系人:葛颖燕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0574-65131831
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