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受(神木市公安局迎宾路派出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监控设备)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并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神木市公安局迎宾路派出所监控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SMZCZ-201828X
三、采购人名称:神木市公安局迎宾路派出所
地址:神木市公安局迎宾路派出所
联系人:刘增文 联系方式:13892252709
四、采购内容:网络高清六十四路录像存储主机2台、半球型网络高清摄像机26台、一体化网络球形摄像机3台、枪型网络高清摄像机32台、网络交换机6台、核心网络交换机1台、人脸识别一体机5台、磁力锁5台、车牌识别管理系统1套、输入配电柜1套、二级防雷器1套、切换器1套等。
项目用途:监控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项目预算资金(人民币):肆拾壹万捌仟陆佰肆拾壹元整(¥:418641.00)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询价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
2、交纳询价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加盖询价供应商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询价通知书;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2】90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七、获取询价通知书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8年 1月18日至2018年1月24日(节假公休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
2、地点: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二部。
八、获取询价通知书须携带:
1、单位介绍信;
2、获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询价供应商公章)。
九、询价保证金:询价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向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交纳保证金人民币7000元整,以网上银行、电汇等非现金公对公方式交纳。
十、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 2月9日上午8-9时;
十一、递交响应文件及询价地点: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二部(陕西省神木市滨河新区煤炭综合办公大楼七楼西侧);
十二、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递交截止及询价时间:2018年2月9日上午9时;
十三、询价组织单位: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陕西省神木市滨河新区煤炭综合大楼七楼西侧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912-8338840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名称: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兴分理处
账 号:2710021201201000015016
行 号:402806200743
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八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