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宝丰县公安局的委托,就宝丰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升级改造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宝丰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升级改造
2、采购编号:BFZC2017-AG-47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81.2万元,已落实。
4、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要求。
6、交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交货、安装并调试完毕。
7、交货地点:宝丰县公安局指定地点。
8、质保期:三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经营该类项目范围且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度(须提供2014~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7年10~12月的纳税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须提供产品售后服务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委托授权人进行行贿档案查询),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豫检会【2015】7号)。
4、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信用信息查询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财库【2016】125号)。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财库〔2016〕125号文)。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
(1)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2)投标人为其办理的近三个月(10-12)的社保缴纳证明。
6、投保人所投产品能够与平顶山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处警系统数据实现无缝对接。
三、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报名信息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4日至2018年1月10日。
2.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18年1月4日至2018年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2.2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城为民路18号)。
2.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纸质,售后不退。
2.4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必须是本单位人员);
(4)无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信誉查询;
(6)完税凭证(2017年10月至2017年12月);
(7)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专用收据(2017年10月-12月);
(8)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和养老证明(2017年10-12月);
(10)报名时提供能够与平顶山市指挥中心数据对接证明。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查验并提供2套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备案(复印件应按报名要求顺序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如有资料不齐全的或不符合要求的,将被拒绝报名,未按本报名须知报名的,一概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2月27日10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
1、开标时间:2018年2月27日10时30分
2、开标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宝丰县公安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地 址:宝丰县人民西路2号
联系电话:0375-364614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地 址:平顶山市湛河区湛南路秀水名居1幢603室
联系电话:0375-6171566 1733750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