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州海珠区法院LED显示屏采购项目供应商的选择进行国内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采购项目编号:ZZ01738238。
2.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海珠区法院LED显示屏采购项目。
3. 采购预算:人民币247990元,超出采购预算作投标无效处理。
4. 项目内容及要求
设备名称 |
数量(台/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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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显示屏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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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系统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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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配件 |
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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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 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部分。
(2) 投标人应对项目中的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磋商文件发售期内及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3)本项目只接受递交报名资料并已报名登记的供应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6.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9月26日起至2017年9月29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30日下午14:30
8.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楼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9. 开标评标时间:2017年9月30日下午14:30
10.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楼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11. 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招标代理机构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此次招标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查询: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古先生、吴先生 |
采购人联系人: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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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20-87554018 87554238 |
电话:020-83005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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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0-87554028 |
传真:020-83005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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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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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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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10640 |
邮编:5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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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人: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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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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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08386112-01-00304-1748-07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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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