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纵之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襄汾县人民法院委托,对襄汾县人民法院监控系统高清改造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SXZZHZFCG-2017-089
二、项目名称:襄汾县人民法院监控系统高清改造项目
三、招标内容:
1、本次采购共一包,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要求。
2、采购内容:具体采购范围和内容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
4、项目预算:324197元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报价人信誉良好,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库中检索无不良行为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受惩黑名单中、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黑名单中无不良记录;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9日至2017年9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信息厅(锣鼓大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500米)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以下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二套(胶装成册):
(1)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经办人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6)山西省公安厅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资格证叁级及以上;(7)为确保项目的整体兼容性和稳定性,投标单位需提供与原有监控平台无缝对接证明,对接证明需加盖原厂商公章及使用单位公章;(8)就本项目所在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和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2015年10月1日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投标人若已办理三证合一,仅须提供写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字样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磋商文件费用:500元,售后不退,不邮寄。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9月29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2室(锣鼓大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500米)。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襄汾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米女士
联系电话:0357-3815116
现场勘查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513653345
代理机构:山西纵之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女士
联系电话:15582685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