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广西分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空管小区及塔台小区安保服务、消防监控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空管小区及塔台小区安保服务、消防监控服务
二、采购项目编号:FW(2)2017038G
三、采购服务内容:
民航广西空中交通管理分局空管小区及塔台小区安保服务、消防监控服务,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15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细则》《民航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关于完善中央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和批量集中采购及审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具备国家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本次招标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4.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7 年8月29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9月15日止(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 ;下午15:00至18:00);
2.发售地点: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四楼405室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帐户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南宁桃源支行
银行帐号:0878 8612 0100 3040 13378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9月21日9时0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9月21日9时00分,在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大厅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网上公告: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网(www.guangxibid.com.cn)。
十二、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广西分局;
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永安路336号
联系人:陆艺;联系电话:0771-2095988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项目联系人:陈羽;联系电话:0771-2823798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