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岭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岭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考试监管中心大屏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岭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考试监管中心大屏项目
项目编号:JLBW2017-0516(JK)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5543384446
采购单位:长岭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长岭县
联系方式:赵先生13804387773
代理机构: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女士15543384446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金宇大路与芳草街交汇中海凤凰熙岸G5-10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55寸液晶拼接屏、55寸拼接结构、高清视音频解码器、视频存储器、高级操作台、高级办公椅、LED屏、机柜、管理客户端、安装辅材等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须是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4.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的相关业绩至少一项;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7.86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5月17日 09:00 至 2017年05月2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岭县长岭镇教育局家属楼下招标公司办事处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工程设计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本年度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 检察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行贿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13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6月13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金宇大路与芳草街交汇中海凤凰熙岸G5-102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