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经北仑区财政局批准,现就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特定场所内部监控租赁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CBNB-20172127-BL038G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采购服务内容:特定场所内部监控租赁
租赁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开始为期五年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采购预算:294.00万元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磋商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3.供应商具备基础通讯运营许可证的运营商(或其分支机构)或广电业务运行商(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活动。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5月 5日至 2017年 5月 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前台(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3楼) 联系人:李娜 联系电话:0574-88090098 传真:0574-87425391
3.售价:磋商文件每份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
4. 根据税总发【2016】75号文件第十八条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
1)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
2)纳税人识别号
3)地址电话
4)开户银行及账号
七、磋商保证金:人民币58000.00元
供应商应于2017年5月12日16:00(北京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以银行汇票(电汇)、支票(仅限于使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的银行开具的支票)、网银等非现金形式交至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东门支行,银行账号:31010122000005488。汇(转)款时,请在用途栏注明项目编号。
八、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7年5 月15 日13:30(北京时间)前将首次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北仑区招投标中心(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处理)。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2017年5月15日13:30(北京时间)在北仑区招投标中心(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进行磋商,供应商须派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十、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
采购人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地址:北仑区新?\街道明州路777号
联系电话:86775143
采购代理单位: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3楼
联系人:蒋海佳、印莹、方芸、陈健、史维、方巧飞、吕勇
联系电话: 0574-88090338 传真:0574-87425467
十一、供应商应予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供应商将不能被确定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关于本次采购的标书费及磋商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账 号: 31010122000005488
户 名: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