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教学监控设备及高性能计算交叉服务平台采购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视频设备/视频监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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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03月29日 09:2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3月29日 08:00 至 2017年04月12日 17: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25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兴达大厦六楼)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4月20日 10:00 | ||
开标地点 |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开标厅(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兴达大厦六楼) | ||
预算金额 | ¥179.877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秦志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3-5851107 | ||
采购单位 |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西桂林市金鸡路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杨萍;联系电话:0773-2290675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兴达大厦六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秦志伟;联系电话:0773-5851107 | ||
附件: | |||
附件1 | 招标公告.docx |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受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教学监控设备及高性能计算交叉服务平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教学监控设备及高性能计算交叉服务平台采购
项目编号:GXZC2017-G1-2241-KLZB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志伟
项目联系电话:0773-58511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地址:广西桂林市金鸡路1号
联系方式:杨萍;联系电话:0773-229067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秦志伟;联系电话:0773-5851107
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兴达大厦六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室外高清红外网络摄像机10台、高清红外音频网络摄像机2台、红外网络高清高速智能球机2台、摄像机电源12台、防雷器14个、摄像机室外杆12根、摄像机电源14台、配电箱12个、交换机3台、机柜1个、存储设备1台、硬盘2块、监视器1台、线管材1批、数字道闸2台、数字式车辆检测器2件、出入口控制机2台、485通讯卡1件、收费管理电脑1台、管理软件1套、交换机1台、收费岗亭1台、线材及辅助1批、路灯系统1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供应商;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9.877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3月29日 08:00 至 2017年04月1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兴达大厦六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携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购买。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寄到采购代理机构)方可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4月20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4月20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开标厅(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兴达大厦六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财政部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内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