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吉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对其所需的“LED会标屏背景墙”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吉政采询(2017)12号
二、项目名称:吉县人民检察院LED会标屏背景墙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
1、货物名称:LED会标屏背景墙(具体参数详见询价文件),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各报价人所报价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项目询价文件所列内容。
2、询价范围:货物的供应、包装、运输、装卸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项目询价采购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 总预算价:34461元
四、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购买《询价文件》时须携带的资料: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供应商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4、供应商法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代理人购买询价文件,代理人须携带法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5、供应商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6、提供近期(报价截止日前60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现场提供原件以供评委审查)
注 :1、以上资料必须按要求提供,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一套胶装成册。如不能提供,我中心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购买询价文件。
2、以上资质的符合性以询价小组评审结论最终认定为准。(开标时携带以上所有资质原件)
六、《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3月29日至2017年3月31日
8:30-11:30,15:30—17:30(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吉县新城综合办公大楼西楼(226室)
3、《询价文件》售价:免费
注:发售时间为法定对外办公时间
七、报价时间及地点
1.报价时间:2017年4月7日10:30(北京时间)
2.报价地点: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注:超过规定时间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再受理
八、注意事项:
1、供应商购买询价文件后不参加报价的,请早于开标前2个日历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废标,未予书面通知的供应商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报价的资格。
2、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参加询价会。
3、供应商应在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赵先生18613577758
采购中心联系人:吕女士0357-7926835
注:有关本次采购项目的商务、服务、技术参数及资质要求等相关事项请跟采购单位联系,采购单位负责解释答疑。
二O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0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