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连江县教育局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
1、招标文书编号:FJSXZB2017023(2017连江财购计[018]号) 2、招标项目内容:连江县教育局校园监控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电话 |
地址 |
校园监控建设项目 |
监控设备 |
校园监控 |
1批 |
支持≥8路1080p(4M)高清网络视频接入,并支持600W高清网络视频的接入、存储以及本地预览与回放;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连江县教育局 |
0591-26133029 |
福州市连江县 | |
3、预算资金:75.000000万元 |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
2017-03-17至2017-03-24 |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
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97号欣华楼401单元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6、联系人: |
蓝斌 |
7、联系电话: |
0591-87600110 |
传真: |
0591-87600110 |
公司网址: |
http://www.fjsxzb.com |
E-mail: |
fjsxzb@163.com |
8、投标人资格: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下属子公司负责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须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①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投标人近期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财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一个月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③投标人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产权证复印件或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或办公用品购买发票);②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不少于2名(含2名)专业技术人员的社保材料或用工合同复印件;) ④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根据福建省检察院与福建省财政厅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 原件须胶装入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放入复印件。)(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注:投标人提交以上资格证明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清晰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原件备查。 |
9、投标截标时间: |
2017-04-07 09:00(北京时间) |
10、开标时间: |
2017-04-07 09:00(北京时间) |
11、开标地点: |
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7楼A区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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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13、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福州分行 |
开户名称: |
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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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帐号: |
7341 0101 826 0022 7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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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
2017-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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