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天安门地区和长安街及其延长线视频监控配套设施改造项目
机构项目编号:XM-0000006102170312208
采购人:北京市公安局本级行政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85223957
采购品目:A
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中介)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瑞珅、张磊67164376、67169289
预算金额:186.7(万元)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3-17 09:00:0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3-24 16:00: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403室(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普仁医院北侧)
获取文件的方式或事项: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200 (元)
投标截止时间:2017-04-10 09:30:00
开标时间:2017-04-10 09:30:00
开标地点:大康大厦503B会议室
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简要技术要求/或基本概况介绍/招标项目的性质: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更换长安街及沿线的设备箱、摄像机支臂,对前端设备进行拆装,并更换摄像机电源线、控制线、网线、光纤跳线等线材,具体为:按照长安街环境提升办公室的标准更换设备箱185个、支臂362个,自立杆8个、井盖16个;对266个固定摄像机、23个球机、73个云台摄像机、324个光端机、498个防雷器、520个设备电源进行拆装;对所有前端线缆、辅料等进行更换;对涉及视频监控点位的1314芯光缆进行割接。
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投标单位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 5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4、节能产品强制采购;5、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项目联系人:李瑞珅、张磊
项目联系电话:67164376、67169289
其它补充事宜: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文件: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报名时须持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报名。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注:如提供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中介)
2017-03-17 15:0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