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就安全监控系统设备(招标编号:TPX2017-011[重招1])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2017年3月9日开标,因符合投标资格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废标,重新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招标编号:TPX2017-011[重招1]
2、项目内容:安全监控系统设备1批(采购预算:20.6万元)
3、投标资格:
(1)投标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
a.所投主要设备(网络摄像机、硬盘录像机、LCD拼接屏)须出具产品制造商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和三年免费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b.投标人须提供所投UPS蓄电池的泰尔认证(TLC认证)与检验报告,信息产业部的抗震认证与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C.投标人须提供所投UPS制造商的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1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以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4、标书获取方式: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萍乡市本级(网址:Http://pxggzy.jiangxi.gov.cn)下载招标文件。
5、标书下载时间:2017年3月13日―2017年3月20日。
6、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3月21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7、开标地点: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萍乡市开发区玉湖东路新政府市民中心二楼)开标室。
8、注意事项: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本网站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本网站,以免缺漏重要信息。
9、招标文件编制: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联系人:陈静电话:0799-6881933、6881937(传真)
采购单位咨询:陈晓华联系电话:13879967566
谈判文件下载(请点击)
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3月13日
2017-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