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对其室外电子显示屏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贵公司参加本次招标,与本次招投标相关的事宜如下。
项目名称: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室外电子显示屏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编号:HBCG〔2016〕081A号 批复编号:〔2016〕45号
资金来源:预算外资金 计划完工期: 60自然日
采购预算(元):1200000 保证金(元): 20000
采购人:鹤壁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联系电话):裴先生0392-3330101
采购代理机构: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联系电话):陈女士0392-3362013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政府采购监督科 联系人(联系电话):韩女士0392-3314106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室外电子显示屏一套,详见招标文件。不分包。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供应商基本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项目;
3、提供2013年、2014年、2015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4、提供近3个月纳税和社保统筹缴纳证明;
5、具有本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开具要求:本公告公示期内开具的查询函)。
6、需提供显示屏样品一块;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要求各投标人在开标时必须携带以上资质原件。以上资质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做入投标文件。
要求各投标人在开标时必须携带以上资质原件。以上资质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做入投标文件。
公告时间:自2017 年 2 月 17 日至2017 年 3 月 9 日
采购文件的购买:供应商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大厅现场刷银联卡缴纳文件费。已购买过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无需再次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16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已缴纳保证金且未退还的供应商无需再次交纳。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 3 月 10 日9:00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厅
其他说明:①已购买过招标文件并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无需再次购买或交纳。②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③潜在供应商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足额缴纳保证金,且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到账,账户信息如下:账户: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详见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公告下方保证金子账号; 开户行: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户行行号:402497002016;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公告媒体进行公示。潜在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招标文件下载地址:http://ggzy.hebi.gov.cn/TPFront/zfc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