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委托,就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财经新闻专业录播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供货能力的合格投标人递交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1243-456OTC1732212
2、项目名称: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财经新闻专业录播设备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财政预算 |
财经新闻专业录播设备采购项目 | 1 | 批 | 人民币捌拾陆万元整(¥860,000.00元) |
注: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7年 12月 27日至2018年 1月 4日,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5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6 、 答疑事项: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于2018年 1月 4日 17:00(北京时间)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7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 1月 9日14:30(星期二)(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迟交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请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8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9 、资格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① 《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相关经营范围。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 投标人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4年11月开始起)无行贿犯罪记录(本项由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经办人需提供如下文件:
① 投标人经办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采购人: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采购人联系人:张宏辰
采购人联系电话:18028702991
招标机构: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建忠、刘海红、吴丹余
联系电话:0755-82949060
传 真:0755-82949008
电子邮箱:szsotc@163.com
公司网址:www.sz-otc.com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邮编:518034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帐号:812482829710001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