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经桐庐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现就桐庐县第一人民医院三号楼、四号楼监控改造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且提供本国货物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TLZFCG2017-GK-091
二、公告期限:20个日历天
三、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需求):
采购内容 | 数量 | 配置内容 | 上限价(万元) |
桐庐县第一人民医院三号楼、四号楼监控改造设备 | 一批 |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需求 | 60万元 |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
2.投标供应商需在投标之前到业主单位详细了解现有项目详细需求,并提供桐庐县第一人民医院盖章确认的现场踏勘证明文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http://www.zjzfcg.gov.cn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投标保证金电子收付平台(以下简称“银保通”系统)统一收付,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网”(http://www.tlztb.com/)→【资料下载】→【投标保证金】栏目。
户名: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3300 1617 1820 5300 0524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庐支行江南分理处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陆仟圆整(6000元)
2.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方式:
(1)银行转账:柜面转账(电汇)、网银支付。
注:银行转账形式缴存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人已经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凭缴费期内的投标保证金年卡作为已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无需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时间:
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天22:00(北京时间)前足额交纳所投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到达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并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纳信息和投标项目(标段)关联成功,否则视为未交纳或未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收到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4.对缴入和退付的投标保证金,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不开具和收取投标人的收款收据(开标时由县招投标服务中心统一出具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证明),退付情况将在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网上定期公布,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查询。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1月12日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及合格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送交到桐庐县招投标服务政府采购窗口,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1月12日10时00 分在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开标,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其他事项
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在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网(www.tlztb.com)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并将保证金关联到本项目。
投标人如不派代表或不准时参加开标大会的,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十二、业务咨询:
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泽源 联系电话:0571-64217665
传真:0571-64217662 邮 箱:423218269@qq.com
保证金交纳咨询电话:0571-64217661
采购人:桐庐县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64399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