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灵石县公安局的委托就灵石县会议室显示屏及音响设备购置安装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灵政采【2017】131号
二、项目名称:灵石县会议室显示屏及音响设备购置安装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内容:
1、会议室显示屏及音响设备:显示屏6.7平米、发送卡1套、接收卡8台、电源30台、LED显示屏软件1套、计算机1套、视频处理器1台、配电柜1套、音响16台、调音台1台、主音箱功放3台、辅助音响功放2台、话筒反萧叫处理器1台等(预算价:234930元)。
2、交货安装时间及地点:在签订合同后10天内全部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交货安装地点:甲方指定。
五、(一)、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1-9项证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2份:
1、法人身份证;
2、法人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必须是本单位职工且本项目项目负责人);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
5、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多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6、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7、社会保险资金缴纳记录: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投标人任意一项社会保险缴纳凭据;
8、纳税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投标人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缴纳凭据;
9、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查询函。
(二)、开标时投标人必须单独携带以上证件2-9项原件供审核,如缺项或不符合要求的将不得进入评标程序。
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2017年12月14日—12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天石大厦西九层)。
七、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2017年12月25日下午17:00前以转帐方式交保证金2400元到指定帐户(不接受现金或投标单位以外账户的资金),以银行出具进帐单为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八、付款方式:全部到货安装完毕经甲方组织有关技术人员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90%,剩余的10%一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付清。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2017年12月28日上午8:30投标人报到,9:00准时开标,逾期不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开标地点:灵石县天石大厦西三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十、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灵石县政府采购网”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十一、对本项目的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地址:灵石县天石大厦西九层
邮政编码:031300
联系电话:0354-7618815(兼传真)
联系人:王先生、关女士
委托方联系人:彭先生15835059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