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财政局委托,对太原市交警支队监控、电子警察、信号系统维护组织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太原市交警支队监控、电子警察、信号系统维护公开招标采购
2.招标编号:2017-6-14-G
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4.预算金额:15,311,447元
5.招标内容:共五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
包号 | 品名 | 技术规格及要求 | 数量 | 采购预算(元) |
第一包 | 智能交通系统维护(2013年之前建设) | 详见采购需求 | 1项 | 4,500,752 |
第二包 | 道路交通信号系统维护 | 详见采购需求 | 1项 | 2,613,675 |
第三包 | 智能交通系统维护(2013年之后建设) | 详见采购需求 | 1项 | 5,197,020 |
第四包 | 2017年监控系统新增设备维护 | 详见采购需求 | 1项 | 2,295,565 |
第五包 | 2017年新增道路交通信号系统维护 | 详见采购需求 | 1项 | 704,435 |
注:所有招标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货物及服务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6.服务时间:第一、二、三包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第四、五包: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服务地点: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51号
7.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每包须提供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ITSS);
(7)第一、三、四包具有交通监控、电子警察、卡口系统等设备、软件、网络、机房维护经验,须提供近五年内具有以上经验的有效企业业绩;
(8)第二、五包具有交通信号系统维护经验,须提供近五年内具有以上经验的有效企业业绩;
(9)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投标人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8.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12月8日至2017年12月15日
(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太原市桃园三巷35号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
(3)招标文件售价:600元/本
10.答疑会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
(1)时间:2017年12月15日下午17:00
(2)地点:太原市桃园三巷35号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开标室
(3)联系人:高艳芳联系电话:0351-3098088
1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1)投标时间:2018年1月4日上午08:00—09:00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月4日上午09:00
(3)投标及开标地点: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南街与南屯路交叉路口
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楼(西南角C区)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三室
12.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应于开标前在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进行免费登记备案。
13.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51号邮编:030021
联系人:王中威联系电话:0351-6939906
孙成强联系电话:0351-6939708
14.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太原市桃园三巷35号邮编:030002
联系人:高艳芳联系电话:0351-3098088
0351-2377118
韩倩倩联系电话:0351-3092919
0351-2377107
15.信息发布
本项目相关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以及终止公告、中标公告等信息均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tyzfcg.gov.cn )公布。
集中采购机构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
16.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2月8日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