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现就宁波市鄞州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关于采购LED屏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NBMC-20172157G磋
二、项目名称:采购LED屏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文件公告期限:自2017年12月7日起至2017年12月14日止
五、子包号、采购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及采购预算:
子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简要技术要求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一 |
采购LED屏项目 |
2 |
详见采购文件 |
750000.00
|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要求: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七、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八、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1.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7年12月14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每天8:30-11:30, 13:30-16:30(北京时间)。
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北路1350号众创空间4号楼5-1室)。
3.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通过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的形式获取。可以是现场购买或将报名资料发送至3302172248@qq.com并致电财务室获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资料将被拒绝。
4.采购文件售价:本采购文件工本费为 500 元人民币/每子包,售后不退。请按下述账户信息汇款。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海曙支行;户名: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海曙分公司;账号:20010122000469620。
财务联系电话: 0574-87101276 传真:0574-87103586 电子邮箱:3302172248@qq.com
温馨提示:付款后应将汇款底单及单位营业执照、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传真(电邮)至我公司,否则可能影响采购文件的获取。
九、磋商保证金:
保证金: 12000 元人民币。供应商须于2017年12月18日17:00(北京时间)前将保证金以支票、电汇形式交至我公司账户(账户信息同上),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十、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7年12月19日09:30止(北京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北路1350号众创空间4号楼5-1室)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有效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十一、磋商开始时间及地点:
本次竞争性磋商开始时间:2017年12月19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北路1350号众创空间4号楼5-1室)开标室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 宁波市鄞州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4-88121018
联系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高教园区学府路5号
代理机构: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初林、黄锃潇
联系电话:0574-83863352 传真:0574-87103586
联系地址: 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北路1350号众创空间4号楼5-1室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十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必须到“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进行注册登记,否则将不能被确定为成交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注:根据税总发【2016】75号文件第十八条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供应商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须提供单位全称、纳税人识别号。
十四、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有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