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受 中共珠海市金湾区委政法委员会的委托,对 中共珠海市金湾区委政法委员会金湾区13个村居综治中心监控显示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400-201711-J100201027004-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共珠海市金湾区委政法委员会金湾区13个村居综治中心监控显示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83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金湾区13个村居综治中心监控显示设备一批。(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六、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
2.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文件中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贰级或以上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广东省外的投标人须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的备案证明文件且其相关资质为贰级或以上。
4. 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原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分支机构投标。只有按时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11月28日 至 2017年12月05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二层2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电子邮件(284129804@qq.com )的方式购买,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传真件):
(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营业执照及安防相关证书的复印件;
(2)《购买标书登记表》(可在公告附件下载招标文件最后页获取)
(3)单位负责人证明书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若为单位负责人前来办理报名则无需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4)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邱会芳0756-3361012、284129804@qq.com (标书售卖)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8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二层201室
十、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8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二层201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11 月 28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05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招茂枫 联系电话:0756-3361023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刘建平 联系电话:0756-7263079
(二)采购代理机构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二层201室
联系人:古耀明 联系电话:0756-3361192
传真:0756-3361190 邮编:519015
(三)采购人:中共珠海市金湾区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政府办公中心8号楼
联系人:赵碧如 联系电话:0756-7263089
传真:0756-7799903 邮编:51909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