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原鄞州区智能交通视频监控系统项目”的采购公告 | |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7-11-29 | |
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就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原鄞州区智能交通视频监控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 |
一、采购编号: | NBZFCG2017323G |
二、项目概况: | 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原鄞州区智能交通视频监控系统项目”,具体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 |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 子包1:9950000.00元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且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 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五、标书发售日期: | 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7年12月06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
六、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 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到www.nbzfcg.cn“采购公告”栏目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将宁波市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报名登记表传真至0574-87187961。 |
七、投标截止时间: | 2017年12月19日13时30分 |
八、投标地点: | 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区(具体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
九、开标时间: | 2017年12月19日13时30分 |
十、开标地点: | 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区(具体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
十一、公告期限: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十二、其他事项: | 1、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所有文件<含公告中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等>均须在标书中提供。 |
采购机构: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87187956 传真:87187961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采购单位: 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孙科长/81981367/兴宁路48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