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公安局委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对第十四师公安局维稳卡点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BZHW-[2017]285)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BZHW-[2017]285
2、项目名称:第十四师公安局维稳卡点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3、招标采购内容及要求:
分包 编号 |
采购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 |
用途 |
BZHW-[2017]285 |
维稳卡点监控设备 |
一批 |
详见采购明细表 |
80万元 |
维稳卡点使用
|
预算合计:80万元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
4.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
4.4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如为信息系统采购项目,供应商不得为该整体采购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过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附属单位。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投标供应商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注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1月23日至2017年11月29日,售后不退。
投标供应商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购买并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方可参与投标。
7、招标文件文本费:人民币 500元,采购代理机构只出据招标文件文本费发票。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7年11月23日00时00分;
报名截止时间: 2017年11月29日23时30 分。
9、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3日11时00 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四分中心(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180号十四师水管处五楼),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3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四分中心(新疆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180号十四师水管处五楼)
11、公告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曰):2017年11月23日至2017年11月29日
12、本项目采购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公安局
地址:新疆和田市人民路
联系人姓名:胡文斌 联系电话:13150431666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180号十四师水管处4楼
项目联系人:樊兴凯、樊龙 联系电话:0903-2037535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