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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计算机学院实验室视频监控设备采购招标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7-10-30 作者:pjtime资讯组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北京邮电大学计算机学院实验室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视频设备/视频监控设备

采购单位 北京邮电大学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17年10月27日 10:5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10月27日 09:30  至  2017年11月03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 ¥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房间)
开标时间 2017年11月17日 09:30
开标地点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02室)
预算金额 ¥1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蕾蕾
项目联系电话 010-63509799-810
采购单位 北京邮电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10-62282268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红、王蕾蕾 010-63509799-810
附件:
附件1 698招标公告.docx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邮电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邮电大学计算机学院实验室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邮电大学计算机学院实验室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CZB-2017-ZB698
项目联系人:王蕾蕾
项目联系电话:010-63509799-81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邮电大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
联系方式:010-6228226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红、王蕾蕾  010-63509799-810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数量:一批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需求:实验室视频监控设备
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27日 09:30 至 2017年11月0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房间)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02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文件,到招标代理机构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2016年度完整的审计报告,则须提供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4)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5)投标人应提供自2014年10月1日至今(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6)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如事业单位出具统一缴纳社保的单位证明资料)
(7)投标人应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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