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郝家镇村居视频监控项目 |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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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东营市垦利区郝家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东营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1月16日 11:1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2月08日 08:30 | ||
开标地点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东营市垦利区郝家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鼎元芳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一、项目名称:郝家镇村居视频监控项目
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月16日至2017年1月2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4:00至17:00。
三、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2月8日上午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垦利区财政局办公楼七楼702室。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2月8日上午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垦利区财政局办公楼七楼702室。
五、项目编号:KLZCGK-2016-80#
六、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国产品。本项目采购郝家镇村居视频监控项目,预算资金130万元人民币。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八、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使用“三证合一新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名称:东营市垦利区郝家镇人民政府
地址:郝家镇境内
联系人:王所长
联系方式:18654630081
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鼎元芳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辽河路115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546-8089877 13515465236
监督单位:东营市垦利区监察局、东营市垦利区审计局、东营市垦利区政府采购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