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受青岛市市南区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对幼儿园设备更新项目(电教设备)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T-20160913-007
2.项目名称:幼儿园设备更新项目(电教设备)项目
第一包:电教设备采购;
第二包:办公设备采购;
第三包:教学设备采购;
第四包:监控采购。
3.项目内容
第一包主要内容:电教设备采购;
第二包主要内容:办公设备采购;
第三包主要内容:教学设备采购;
第四包主要内容:监控采购。
4.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34.9万元。其中:第一包14.8万元,第二包9.68万元,第三包4.42万元,第四包6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包(电教设备采购)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5.2投标人所投交互式电子白板和投影机生产制造商须同时通过ISO14001认证和ISO9001认证;
5.3代理商须提供所投(投影机、电脑一体机、笔记本电脑、交互式电子白板)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和三年质保承诺书原件,同一品牌的同品目产品只能授权给一个投标人;
5.4所投产品在第四章技术要求中带“▲”标注的必须是政府强制采购范围内的产品;
5.5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包(办公设备采购)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5.2代理商须提供所投(黑白复印打印一体机、激光打印机)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和三年整机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同一品牌的同品目产品只能授权给一个投标人;
5.3代理商须提供所投数码相机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同一品牌的同品目产品只能授权给一个投标人;
5.4所投产品在第四章技术要求中带“▲”标注的必须是政府强制采购范围内的产品;
5.5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三包(教学设备采购)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5.2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包(监控采购)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5.2投标人须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壹级资质证书;
5.3代理商须提供所投(红外高清网络枪机、红外高清网络半球、网络硬盘录像机)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同一品牌的同品目产品只能授权给一个投标人;
5.4投标人所投网络硬盘录像机须通过3C认证;
5.5所投产品在第四章技术要求中带“▲”标注的必须是政府强制采购范围内的产品;
5.6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qingdao.gov.cn)、青岛市市南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qdsn.gov.cn)上发布。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时间:自2016年9月30日起至2016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地点: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三楼306室;
7.3方式: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青岛市市南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qdsn.gov.cn)进行注册并报名,注册并报名成功后,须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按照上述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7.4售价:每套2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7.5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及地点
8.1时间:2016年10月21日13时30分起至14时00分止。
8.2地点:青岛市宁夏路288号(软件园)7号楼1楼开标大厅。
9.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9.1时间:2016年10月21日14时00分。
9.2地点:青岛市宁夏路288号(软件园)7号楼1楼开标大厅。
10.联系方式
10.1招 标 人:青岛市市南区教育体育局
地 址:青岛市宁夏路286号
联 系 人:苏亮
电 话:0532-88729467
10.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三楼306室
E-mail: sunna2103@163.com
邮政编码: 266033
联 系 人:孙娜、刘洋
电 话:0532-85722157
传 真:0532-8061508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青岛市北支行
银行账户: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40304140153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