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消防监控室网络高清视频监控系统采购公开招标项目进行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现邀请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YNLB20160924
2、招标内容: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消防监控室网络高清视频监控系统采购公开招标项目
招标需求一览表内容如下:
财政预算: 950,000.00元
招标需求一览表
序号 |
标段代码 |
是否进口 |
产品(项目)名称 |
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地点(备注) |
1 |
A |
否 |
消防监控室网络高清视频监控系统 |
详见招标文件 |
1 |
套 |
用户指定 |
本项目“是否进口”标注为“是”的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本次招标分两个标段,各投标人须按各标段整体投标,不得遗项、漏项,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3、投标人的资质和条件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人规定的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记录。
3.2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有履行完成本项目能力的投标人;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应具备有效的许可证或资质证,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必须与招标内容相符,且能有良好售后服务能力,并书面承诺在系统实施中提供充分的技术支持、良好的工程维护和培训服务、售后服务以及系统升级服务,提供承诺函原件。
3.2.1、若所投产品非投标人自行生产制造,须出具生产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生产厂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3.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由当地所属检察院机关开具的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证明。
4、购买标书时,投标人应出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亲自购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证件复印件(加盖鲜章)以供查验。同时提交相关证照的复印件留存。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投标人于2016年9月29日至2016年10月10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到昆明市五华区正大巷鑫苑小区别墅38栋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6、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每份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如需电子版请自带U盘拷贝,邮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注明E-Mail地址。
7、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投递截止和开标时间为:2016年10月 20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云南省五华区正大巷鑫苑小区别墅38栋。
8、投标保证金:
各投标人应向云南省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交¥15000元(壹万伍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2日下午17:00分(北京时间)。
9、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0天内供货,各投标人自行提交各自的交货期,交货期只能提前不能推迟。
10、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1、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补充等,将主要以书面形式发布。
12、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质疑,请于开标会前3日书面致函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招 标 人: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东寺街158号
代理机构: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正大巷鑫苑小区别墅38栋
邮政编码:650106
E-Mail :lanbenzhaobiao@126.com
联 系 人:王志芃
电 话:0871-64158494
传 真:0871-64158494
开 户 行:建设银行昆明市东寺街支行
银行账号:53001618658051001601
(以下空白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