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相关部门批准,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受洛阳市西工区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对西工区第十六中学、红山乡实验小学录播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现将有关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西工区第十六中学、红山乡实验小学录播室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财政部门批复编号:西财(2016)61号
4.代理机构招标编号:GMHG16362
5.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约82万元
6.标包划分:两个标包
7.供 货 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
二、采购内容:
01包:第十六中学录播室设备采购清单:
图像定位分析仪(含教师、学生、板书定位)
02包:红山乡实验小学录播室设备采购清单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的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本项目的要求;
3、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持有所投主要产品(非接触式扫描仪、接触式高速扫描仪)授权证明原件。
4.供应商须出示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一个投标单位可报名参加两个标包投标,但只限于中一个标包;
四、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须携带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29日至2016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洛龙区凝碧南街中铝嘉园1号楼2单元2202室
3.报名时必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需此项)(3)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4)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5)主要产品(摄像机、智能导播系统、微课录制平台、多媒体一体机及教师手持智能终端)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6)企业缴纳税收(自2016年1月1日以来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和委托人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7)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纪录的书面声明。
备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查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同报名时间地点。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递交
1、招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5日上午9:00整
招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洛龙区学子街中和国际商务酒店6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洛阳市西工区教育体育局
联 系 人:杨先生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行署路3号
联系电话:0379-63892687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凝碧南街中铝嘉园一号楼二单元2202室
联 系 人:孙女士
电 话:0379-65527717
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