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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向明中学校园网弱电项目招标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6-09-28 作者:pjtime资讯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上海市向明中学校园网弱电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并具备相应的营业范围; 2)具有建筑智能化一级资质; 3)具备《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一级资质(省、直辖市公安厅、局安全技术防范办公室或行业协会等相关机构颁发的同等资质); 4)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非上海本地企业须在本市建管部门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5)在上海设有常驻开发及售后服务机构,有固定的经营、开发、维护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及售后服务支持; 6)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7)中小企业可以享受相应政策优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向明中学校园网弱电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2-20160923-204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HPZFCG16-10294)

    3、预算编号:02-16-40161002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弱电系统包括以下子系统:1)综合布线系统 2)网络通讯设备系统 3)数字监控系统 4)公共广播系统 5)停车场管理系统 6)电子围栏系统 7)电子巡更系统 8)新建场地、场馆、教室、会议室音视频系统

    5、交付地址:向明中学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根据甲方要求

    7、采购预算金额:6400000(国库资金:0;自筹资金:640000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09-28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10-1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建筑智能化资质; 4、安全防范类资质;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在本市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的相关证明(办公或售后地点产权证或租赁合同);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报名资料请上传原件扫描件。 (*本项目报名时间2016年9月28日至2016年10月9日,逾期报名概不受理)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6-10-31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6-10-31 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四川中路49号606室

    2、开标地点:四川中路49号606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开标时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份(应当与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 供应商另需携带可上网解密的笔记本电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报名审核: 1.1一般情况下,每个工作日审核报名资料不少于1次。如上传资料24小时后仍未被审核,请电话联系项目经办人。 1.2 审核不通过的,会写明理由。供应商可以重新上传资料,不限次数。 2、现场踏勘:本项目定于2016年10月10日上午9点30分统一进行现场踏勘(地址:黄浦区长乐路141号;联系人:平老师;电话:13701814708。 3、答疑: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6年10月11日上午11点整前以书面传真的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向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传真:63529744,由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统一解答; 4、澄清: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传真形式或召开答疑会的形式发布澄清纪要,招标方发布澄清纪要的时间为2016年10月13日下午16点之前。 5、本项目根据市、区财政相关部门要求,必须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采购。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电子招投标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如果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或其他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或造成的损失,请及时联系上海政府采购网54679568*16206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黄浦区教育局校产管理站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黄浦蒙自路682号(中山南一路689号) 地址:
邮编: 200023 邮编:
联系人: 卢昱华 联系人: 曹喆彦
电话: 中山南一路689号 电话: 63235971
传真: 63611947 传真: 63529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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